鹽改破局

7月中旬,記者在北京數傢大型超市走訪發現,與往年相比,貨架上的鹽種類豐富瞭許多。

正在購物的劉大媽說,她經常買某品牌每袋2.1元的碘鹽。“主要是實惠,多少年瞭一直是這個價!以前醃東西也用它,現在我看有專門的醃制鹽,更劃算。”

另一位顧客則拿一罐海鹽向記者介紹:“頭一回買這個牌子的海鹽,回去做海鹽餅幹,試試效果。”

而就在一個月以前,雲南鹽業在上海開瞭第一傢省外直營店。上海的老百姓能吃到產銷均來自雲南的鹽,這種跨區域經營,在過去是想都不敢想的。

1月1日,我國鹽業體制改革方案正式實施。半年多以來,多省已取得重大突破。當延續瞭兩千多年的專營專供體制被打破的時候,行業格局亦悄然發生著巨大的變化。

食鹽專營制度的千年之變

自古以來,鹽就是關系國計民生的基礎性商品和戰略性資源。鹽被作為特殊商品進行專營管制的歷史,可以追溯到春秋戰國時期,至今已延續瞭兩千多年。

封建王朝,鹽的專營是充實國庫的重要手段之一;而新中國成立以來,國傢對鹽業亦實行嚴格管制,更多是從用鹽安全的角度考量。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王繼承在接受中國財富網記者采訪時指出,雖說是兩千年鹽業專營,但在新中國成立之後,鹽稅在我國稅收中占得比例很低,現在萬分之一都不到,新中國曾廢除瞭食鹽專營有40多年。上世紀90年代,為通過食鹽加碘防治碘缺乏病,我國頒佈實施《食鹽專營辦法》,才又明確對食鹽進行專營管理。

在特定的歷史時期,食鹽專營制度在確保市場合格碘鹽供應、消除碘缺乏病、穩定鹽價、應對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等方面發揮瞭重要作用。當前,全民補碘任務已經初步完成,而碘缺乏病防治日的口號亦從最初的“全民補碘”,到“科學補碘”,再到強調“提高智力”。可以說,《食鹽專營辦法》的任務已經告一段落。

與此同時,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食鹽專營制度下收購餐飲設備的鹽業管理體制弊端日漸凸顯。中國鹽業總公司研究室主任范志向中國財富網記者介紹,在取得成效的同時,食鹽專營制度也衍生出諸多問題,突出表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市場區域分割,造成流通環節過多,經營效率較低。

二是產銷矛盾突出,制鹽企業與批發企業市場地位不平等。制鹽企業不能上市場賣鹽,沒有自己的品牌;批發企業壓低價格、拖欠鹽款、結算不及時等現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

三是產業結構調整進展緩慢,產業集中度不高。“多、小、散、弱”局面無法改變,整個行業創新不足,嚴重缺乏活力。

四是政企不分和專營擴大化的問題。一些地方鹽業公司和鹽務局合署辦公,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同時,一些省份通過制定地方鹽業管理條例,加強對小工業鹽和日化用鹽等的管理,變相擴大專營范圍。

歸根結底,在這樣的大環境下,行業市場活力顯得十分不足。

王繼承亦認為,市場區域分割導致鹽行業、產業競爭力較弱。“不像歐美國傢,行業裡存在巨頭企業;也不像我國其他行業,如味精、醬油等,都形成瞭全國性的大企業。對於鹽行業來說,全國性大企業很少。即便中鹽集團,這個著名的央企品牌也隻能在其所屬的幾個省市銷售。產品質量再好也不能跨省銷售,這對行業競爭力有不利影響。”

此外,王繼承介紹,由於行業散亂、市場不統一,導致在整體產能過剩的情況下,仍出現局部地區供應不足。為此,行業至今仍采用儲備的方式。而味精、醬油等行業則沒有儲備的必要,因為其形成瞭統一市場,可以跨地區供應。

從行政壟斷性專營到競爭性專營的破局

近年來,鹽業體制改革一直是行業關註的熱點。從2001年開始,鹽業體制改革進入相關討論,但各種因素導致其延宕多年,未能完全開展。

2016年5月,國務院印發《鹽業體制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正式開啟瞭鹽業改革的大幕,也成為從壟斷到競爭的一次重要破局。

《方案》明確從2017年起放開所有鹽產品價格,取消食鹽準運證,允許現有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進入流通銷售領域,食鹽批發企業可開展跨區域經營。目前,全國31個省市區已公佈鹽業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多省已取得重大成果。

可以說,此次鹽業體制改革最核心的還是放開區域限制。省級批發企業可以跨區域賣鹽,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可以以自有品牌上市場,不用再通過鹽業公司來批發。

這也意味著,過去鹽業生產企業隻能賣鹽給鹽業公司,沒有自己品牌,一個地區隻能由一個鹽業公司壟斷經營的局面徹底被打破,我國食鹽行業由行政壟斷性專營正式走向競爭性專營階段。

“這次改革雖然還是在堅持食鹽專營制度基礎上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但就其措施的實質和影響來說,是對鹽行業原有格局的一次非常大的改變,會給行業帶來前所未有的變化。”范志表示。

據中國鹽業協會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至2015年,我國食用鹽定點生產企業約為100傢,行業分散度較高。另據資料顯示,2017年1月1日起,已有99傢定點生產企業和40傢品種鹽企業拿到瞭食鹽批發許可證。

王繼承認為,鹽業體制改革,對促進鹽行業、產業競爭力有好處。“可以解決當前幾百傢鹽的定點和批發企業遇到的問題,即行業散亂、市場不統一、形不成大企業。”

智研咨詢亦預測,在鹽業體制改革後,行業或將在100傢生產企業的基礎上,形成集中規模的行業龍頭企業,從而提高集中度。目前在行業中已經取得優勢的企業,將在競爭行業龍頭企業的過程中勝出。

過渡期的破題“攻堅戰”

政策落實需要時間。從2017年1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鹽改有兩年過渡期。隨著改革的步伐加快,行業格局已開始發生深刻變化,一場過渡期的破題“攻堅戰”已經打響。

難題一:利益壁壘如何破除?

有媒體報道,鹽業體制改革以來,出現瞭一些食鹽跨省遭扣留的情況。

國傢發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聞發言人孟瑋表示,對此應一分為二地看待。一方面,有的食鹽經營企業為搶占市場,以加盟、授權經營等形式廣設轉、代批點,違反食鹽批發環節專營的有關規定;另一方面,有的地方鹽務局設置行政壁壘,阻礙外地食鹽進入本地市場。“《鹽業體制改革方案》已明確取消食鹽準運證,有的地方鹽務局還以此為理由阻礙外省食鹽進入市場,甚至有個別地方鹽務局公開發文進行地方保護。”

不久前,針對這些問題,國傢發改委、工信部聯合相關部門印發瞭《關於進一步落實鹽業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下一步,發改委、工信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落實鹽改跨區經營有關政策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切實保證《鹽業體制改革方案》落實到位。

“將來的趨勢,肯定是全國統一市場的形成和跨區域的市場競爭,他們的阻撓是徒勞的。”在王繼承看來,現在要打破市場區域分割,建立跨區域全國性的市場格局,對一些人的既得利益有所觸動。在這個過程中,監察部門應嚴格貫徹中央鹽業體制改革精神,加強執法力量。對於典型的阻撓事件曝光、通報批評、處罰,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難題二:主體職責如何厘清?

“開展食鹽跨區經營的主要障礙是部分地方鹽務局和鹽業公司政企不分,鹽業公司為瞭自己的商業利益設置行政壁壘。”孟瑋介紹。

這也是鹽業體制改革目前存在的最大困難——食鹽監管體制監管主體職責不清,管理仍然帶有很強的行業色彩,工具相對單一,能力建設滯後。

業內人士建議,在實施好《方案》中加強政企改革是關鍵。切實完善食鹽監管機制,徹底改革“一套人馬、兩塊牌子、政企合一”的現象。將鹽業行政部門納入單獨鹽業行政監督部門,不得再與鹽業公司掛鉤,其人員不得再從事經營活動。同時,鹽業經營人員不得從事執法監督工作。

難題三:職能與人員如何分流?

《方案》要求“研究剝離食鹽批發企業承擔的行政管理職能”,發改委亦要求各省市區必須在6月底前出臺有關“政企分開”的實施方案。這必然涉及職能與人員的分流問題,亦是此次改革的一大難點。

據悉,上海等11個省市區已明確提出,在過渡期內,完成鹽政執法、食鹽安全監管等職能的部門確權,做好相關人員的安置工作;此外,江蘇等省市區明確瞭財政資金對過渡期內鹽業監管工作的經費支持,江蘇提出每年為專職鹽政執法人員提供工資補貼8000萬元;而內蒙古和安徽則提出“人隨事走”,即對原有鹽業監管人員進行分流和安置。

難題四:企業如何轉型?

作為鹽行業惟一中央企業,且長期作為鹽行業管理機構而存在的中國鹽業總公司,在鹽業體制改革中的表現至關重要。

范志介紹,中國鹽業總公司已從本世紀初逐步轉型成為市場化企業,改革對中鹽總公司來說,既是挑戰,也是機遇。“鹽改方案公佈後,我們認真進行瞭形勢分析,明確瞭中鹽總公司在新形勢下的定位,總的定位是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國傢鹽業公司加化工企業,我們稱之為1+1戰略。”

中鹽總公司是一個產銷一體的企業,既有制鹽,也有批發,是鹽行業裡產業佈局最為均衡的龍頭企業,也是亞洲最大的鹽業企業,但是,它也面臨兩個棘手問題。一是內部協同性不高,生產企業、批發企業都是獨立主體,有些企業還有其他股東,企業之間、產銷之間協同還需要加強;二是在國內市場所占份額還不高。

“下一步我們在利用鹽改契機、實現轉型升級上要采取五點措施:加強食鹽全過程質量控制和品質管理,牢固樹立中鹽品牌‘安全、優質、放心’的國傢品牌形象;加快推動行業聯合重組,優化資源配置,提升行業價;加大產品創新力度和新領域開發,形成新的增長點;大力實施資本運營戰略,推動鹽業務上市;加快推動企業內部改革,解決歷史遺留問題。”范志強調。

難題五台中中古餐飲設備買賣:產品真偽如何鑒別?

鹽業體制改革後,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省級食鹽批發企業開始跨區域經營,食鹽產品在全國大范圍流通,產品更加豐富,如何判定食鹽的真偽,成為廣大消費者最為關註的焦點。

對此,中國鹽業協會相關負責人在采訪中表示,我國將全面開展食鹽電子追溯體系和食鹽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實現食鹽來源可追溯和企業信用等級評價,強化食鹽安全管理,確保市場穩定。

價格穩中有降、產品結構更加合理

鹽業改革帶來的改變,大傢有目共睹。從消費端來說,鹽價降瞭,鹽的品種多瞭,老百姓的選擇空間更大瞭;從行業來說,一方面,生產企業的積極性大為提高,產品創新和科技創新的投入大大增加,另一方面,批發企業改革進程加快,減員增效、加強服務、品牌宣傳、聯合重組等各方面工作提速。可以說,改革正在倒逼行業格局發生變化。

對於消費者普遍關心的價格問題,范志表示,從整體情況來看,普通碘鹽還是承擔普及服務和供應的作用。從發改委的監測情況來看,目前這一類鹽價在穩定的基礎上有所下降。台中中古設備收購

國傢發改委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司巡視員王強亦認為,鹽的價格會出現分化,隨著品牌鹽的出現,將拉開高中低檔次。同時,普通食鹽價格肯定會穩中有降,而且在相當長的一個時期內,不會有大的變化。

數據顯示,全國鹽的產能超過1億噸,但消費量隻有8000萬噸左右。而食鹽的消費量僅占總消費量的1/8、總產能的1/10,即大概每年1000萬噸。其中,一半是小包裝食鹽、一半是食品加工用鹽。另據國傢統計局公佈的數據顯示,2016年國內原鹽累計產量為6309.5萬噸,同比上漲1.0%。

王強介紹,目前99傢食鹽定點生產企業的總產能是4000多萬噸,但每年食鹽消費量隻有1000萬噸左右,所以產能是完全能保證的。“資源有、產能有,這就保證瞭食鹽價格不會往上走。”

另外,王強認為,食鹽仍有降價空間。“以井礦鹽為例,從開采出來到進入市場,成本是多少?一塊錢左右。現在市場上的價格是三塊錢左右。所以,降價是有空間的。而且從今年的價格監測情況來看,食用鹽價格降得比較多,以前要八九百塊錢一噸,現在市場上也就四五百塊錢一噸,降瞭近一半,零售也降瞭一些。”

對於消費者來說,價格穩定固然重要,同時,鹽產品結構實現差異化亦十分關鍵。

范志分析,鹽企轉型升級後,產品結構更加合理,消費者的選擇餘地越來越大,行業市場面臨進一步細分。今後如果把市場厚度做起來,鹽產品將會拉開檔次,形成琳瑯滿目的種類。

“今年以來,僅中國鹽業總公司,就新增瞭24個品種的鹽產品。這些產品在市場投放後,滿足瞭大傢的一些需求,預期未來市場將逐步做大。”范志說。

鹽業改革,給消費者帶來瞭實實在在的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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